关于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为巩固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落实《关于调整大连市新冠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通告》(大疫指发〔2022〕52号,以下简称《通告》)要求,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决定,9月12日继续在我市部分地区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区域核酸检测范围:沙河口区、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金普新区、长兴岛经济区7个区市县内居民,由相关区防指组织参加本轮区域核酸检测。
二、区域核酸检测集中采样时间为9月12日6:00-18:00。
三、全市外卖、快递等重点群体人员,可到各区市县重点人群检测点位及时进行核酸检测。
希望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加本辖区组织的核酸检测,检测时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不聚众交谈,防止潜在交叉传播风险。
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
2022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