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都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的通告
为全面精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控风险扩散,经综合研判,区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辖区内所有村社(社区)、小区、院落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车辆、人员须服从属地乡镇(街道)管理。对拒不服从管理、扰乱防控秩序的,将严格依法处理。低风险区域人员非必要不外出。城区所有小区、院落只保留1个出入口,非本小区内居民不得进入。小区内居民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有1人,持身份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及社区制发的出入卡,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方式外出,在本街道就近购买生活物资。中风险区域执行“人不出村(区)、错峰取物”管控措施。高风险区域执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控措施。
二、在辖区持续开展每日全员核酸检测,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安排,按时到指定地点开展核酸检测,坚持佩戴口罩,保持1米线距离,做好个人防护。
三、除保障群众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气、燃油、通信、环卫基本生活物资供应等公共服务类行业及参加防疫工作的部门单位外,其他行业部门坚持非必要不外出,加强工作环境消毒消杀,督促职工核酸检测,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职工应立即向所在乡镇(街道)、单位报告,按规定就医。四、除保障群众基本需要的生活超市、药店、医疗机构、配送和餐饮类企业外,其他所有经营场所、门店暂停经营活动。辖区内景区景点、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游泳馆、体育场等各类公共文体活动场所暂停开放。五、管控区域内实施交通临时管制(管控区域:东起汉王镇,西至两水镇)。除核准通行车辆外,严禁所有机动车、非机动车辆通行,过境车辆禁止驶入城区。核准通行车辆包括:
1.持有武都区疫情防控办公室通行证参加防疫工作的车辆;
2.消防车、救护车、军警车、运钞车等执行紧急任务车辆可在管控区域内通行;
3.疫情防控用车、样本送检车、防疫物资运输车辆;从事医疗和生活基本物资运输、垃圾清运、环卫清扫、供排水、供电供气、通讯保障、应急抢修、新闻采访等车辆,经现场核查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无异常,可在管控区域内通行。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此前出台的相关管控措施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武都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