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家印“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无法与夏海钧取得联系!恒大地产41.75亿元罚单全文公布:2年虚增收入超5600亿

社会热点2024-05-31 18:23:33未知

许家印“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无法与夏海钧取得联系!恒大地产41.75亿元罚单全文公布:2年虚增收入超5600亿

5月31日,证监会官网发布《证监会对恒大地产债券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案作出处罚决定》。

近日,证监会依法对恒大地产债券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恒大地产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41.75亿元,对恒大地产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许家印处以顶格罚款4700万元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证监会官网发布《证监会对恒大地产债券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案作出处罚决定》

证监会认定,2019年至2020年期间,恒大地产通过提前确认收入的方式虚增收入及利润,致使在交易所市场公开发行债券存在欺诈发行,所披露的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恒大地产还存在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未按规定披露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情况等行为。

证监会依法对恒大地产欺诈发行债券行为按照其所募集资金的20%进行处罚,对其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处以顶格罚款,为开展债券市场统一执法以来的最严尺度,既依法从重从严惩处财务造假,又充分考虑恒大地产债券规模及“保交房”攻坚战等全局性工作,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同时,证监会正在推进对相关中介机构的调查

交易所债券市场作为企业直接融资的重要渠道,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增进融资效率、强化市场约束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债券发行人在享受融资便利的同时,应当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和投资者保护意识。证监会将依法从严打击证券市场财务造假行为,坚决做到监管执法“长牙带刺”、有棱有角,强本强基、严监严管,切实维护市场诚信基础,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恒大地产2年虚增收入5600亿,欺诈发行债券208亿


图为证监会发布的处罚决定书截图

根据处罚决定书,本次遭到处罚的责任人员包括:

当事人: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地产),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许家印,男,1958年10月出生,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时任中国恒大集团董事局主席,恒大地产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住址不详。

夏海钧,男,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加拿大籍,时任中国恒大集团董事局副主席、总裁,住址不详。

潘大荣,男,1973年2月出生,时任中国恒大集团财务总监,住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

潘翰翎,女,1974年8月出生,时任恒大地产副总裁、财务中心总经理,住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

甄立涛,男,1968年9月出生,时任恒大地产总裁,住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

柯鹏,男,1979年11月出生,时任恒大地产总裁、执行总裁,住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钱程,男,1986年12月出生,时任恒大地产副总裁、总裁助理兼财务中心总经理,住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证监会官网5月21日披露的《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恒大地产及其责任人员)显示,恒大地产通过提前确认收入方式实施财务造假,2019年虚增收入2,139.89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50.14%,对应虚增成本1,732.67亿元,虚增利润407.22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63.31%;2020年虚增收入3,501.57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78.54%,对应虚增成本2,988.68亿元,虚增利润512.89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86.88%。

恒大地产2020年5月26日发行20恒大02债券,发行规模40亿元;2020年6月5日发行20恒大03债券,发行规模25亿元;2020年9月23日发行20恒大04债券,发行规模40亿元;2020年10月19日发行20恒大05债券,发行规模21亿元;2021年4月27日发行21恒大01债券,发行规模82亿元

恒大地产在发行上述债券过程中公告的发行文件中分别引用了存在虚假记载的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的相关数据,存在欺诈发行。

最终,证监会做出决定:

1.责令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1.75亿元的罚款;

2.对许家印给予警告,并处以4700万元的罚款;

3.对潘大荣给予警告,并处以900万元的罚款;

4.对潘翰翎给予警告,并处以750万元的罚款;

5.对柯鹏给予警告,并处以280万元的罚款;

6.对甄立涛处以200万元的罚款;

7.对钱程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的罚款。


图为许家印资料图,他被终身禁入证券市场

鉴于许家印决策并组织实施财务造假,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和2015年《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五条第三项的规定,对许家印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鉴于潘大荣组织统筹年报财务造假工作,行为恶劣,情节较为严重,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和2015年《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五条的规定,对潘大荣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鉴于潘翰翎组织实施了2019年财务造假相关工作,行为恶劣,情节较为严重,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和2015年《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五条的规定,对潘翰翎采取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处罚决定书称,因无法与夏海钧取得联系,已启动公告送达程序,将对其依法另行处理。

逾期债务、商票合计超5000亿,欠税752万余元

据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南山区税务局4月消息,近日,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恒大地产”)新增一则欠税公告,欠税余额752万余元,欠税税种为房产税。

2月1日,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涉及重大诉讼及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等重大事项的公告。

公告显示,截至2023年12月末,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连同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简称“发行人”)标的金额3000万元以上未决诉讼案件数量共计2073件,标的金额总额累计约5025.96亿元发行人涉及未能清偿的到期债务累计约2978.1亿元;发行人逾期商票累计约2050.04亿元。发行人通过股权转让、土地及在建工程转让、信托、代持等方式,已完成过户的房地产项目共计82个。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较前次公告所载截至时点新增60条被执行信息,新增被执行金额合计62.73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证监会官网、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南山区税务局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