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交通运输系统疫情防控规定如下:
在交通运输场站和城市公共交通防疫方面,要结合客流特点和疫情防控形势,严格控制客流,避免人群聚集;加强省际旅客运输管理,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暂停驶往中高风险地区的省际客运班线,对于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车辆,禁止中途停靠。此外,暂停终到或中途停靠中高风险地区的包车备案业务,及时向社会公布停运情况,并为旅客做好免费退票服务。
提示:
1.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和定期核酸检测制度,在各陆路口岸、港口码头、汽车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地区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档案;
2.对相关重点人员实行每日健康监测零报告制度,每天上、下午各开展1次健康监测,发现可疑症状人员立刻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
3.对一线从业人员按照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对高风险岗位人员每隔1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其余一线工作人员每周检测2次,每次间隔2天以上,
4.严格实施交通运输工具和场站消毒通风措施,加强对卫生间、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用设施和高频接触部位清洁,增加消毒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