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控制人员聚集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各类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员流量;严控各类会议活动数量和参会人员规模,能取消的取消,能延期的延期,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原则上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就餐人员落实扫码、现场测温和佩戴口罩等措施后方进入就餐场所,做好餐厅的通风消毒工作。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