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和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组织“9.18”防空警报统一试鸣的通知》要求,9月18日(星期五)上午10时至10时19分全市统一试鸣防空警报。
防空警报试鸣顺序及信号规定如下:
1、10:00~10:03 鸣放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
2、10:08~10:11 鸣放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
3、10:16~10:19 鸣放解除警报长鸣3分钟。 届时,请各单位、广大市民和过往人员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苏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