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备案相关工作的通知

社会热点2022-09-14 23:13:14佚名

苏州工业园区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备案相关工作的通知

  园区各企业:

  为落实江苏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突出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引导全区企业有序开展复产复工,根据苏州工业园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推进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安全有序复工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指导企业安全有序复工的方案》等文件要求,对申请 2 月 9 日24:00后复产复工企业实施备案制度。

  具体通知如下:

  一、企业复产复工的条件

  (一)按要求做好七个方面自查工作根据通知要求,企业启动复工前需要首先完成七个方面的自检,确保做到组织机构到位、防控预案到位、资金物资到位、健康排查到位、人员管理到位、环境消毒到位、日常管理到位。具体要求参考附件1。

  (二)切实做到“三个安全”、“三个确保”根据工作方案,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前,企业复工应做到“三个安全”(即防疫安全、生产安全、员工安全)、“三个确保”(即确保无疫情、确保无安全事故、确保无群体事件)。

  二、备案程序及受理方式

  企业须提前3天进行复工备案,备案审批通过后方可启动复工。未经备案审批的企业,不得擅自复工。对部分疫情管控风险大、复工人员复杂或防控机制、防控物资不健全的企业,由审核单位提交企业指导组,经现场审核合格后发放复工通知书。

  (一)材料准备所有申请复工备案企业须提交以下材料:

  1. 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包含防疫领导小组情况和应急防控措施(需盖公章)。企业对照复产复工条件“七个到位”开展对照自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并填写落实情况。整理成一个PDF。

  2.复工生产方案:包含员工情况表、防控物资储备情况。整理为一个文档(DOC或PDF)。

  3. 复产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整理为一个PDF。

  已经获得《复工通知书》的企业,不用再次申请复工备案,但须提交以下材料:2 月 10 日后增加人数方案(包括分批到岗计划、外地返回员工的分类隔离观察计划)。通过原申请渠道,将上述材料发送到各功能区邮箱备案。

  (二)在线备案两种在线备案方式任选其一(不要重复提交)。载体、楼宇(含写字楼、商贸、产业园等)备案方案另行通知。

  1、“SIP经济视界”微信公众号

  (1)关注并进入“SIP经济视界”微信公众号,点击“疫情防控-复工备案”,按系统提示填写企业全称、地址、所属功能区、防疫负责人、手机等基本信息;填写企业全部人数、拟复工人数、本地(含春节期间在苏外地员工)人数、湖北/温州/台州员工数,湖北/温州/台州员工返苏数、其他外地员工返苏数、返苏员工是否按要求开展隔离观察等。

  (2)依次在线上传三个材料(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复工生产方案和承诺书)。建议上传反映厂区、办公区、食堂、应急物资准备情况和物资订单的证明照片。

  (3)点击“开始自检”。企业需要通过七个方面的自检,确保做到组织机构到位、防控预案到位、资金物资到位、健康排查到位、人员管理到位、环境消毒到位、日常管理到位。认真回答自检问卷、仔细阅读相关法律责任,勾选“是否已清楚企业复工必须做到的七个方面条件要求?”、“是否已清楚达不到复工条件或防控措施不规范可能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否承诺提交的信息属实,如有虚报瞒报,一经发现计入企业信用记录,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点击“完成自检”后点击“复工备案”提交备案申请。点击“暂不备案”关闭程序。

  (5)审核单位将对企业备案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企业可通过原申报通道查询审核结果。

  2、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业务系统

  (1)进入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用户登录(已注册企业用户直接登录,未注册企业选择个人用户快速注册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备案相关工作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并上传相关附件。

  (2)审核单位对企业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并返回审核意见。

  (三)现场抽查及每日一报

  1、各功能区、各载体、产业园将视企业备案申请材料及企业实际情况对企业进行现场抽查,不符合条件的原则上不得复工,已经开工的一律停工,并报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企业指导组将对企业复工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对于存在私自提前复工、防护措施不到位等情形,或发现确诊病例的企业,将立即责令停产,企业需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疫情处置工作。

  3、复工企业须在“SIP经济视界”公众号“疫情防控-每日一报”上报企业每日人员动态信息。企业有14天内自外地返苏人员的,务必在每日一报中进行返苏情况申报。

  三、联系方式

   1. 高端制造与国际贸易区:

  何女士:62983986

  何先生:62986737

  孙女士:62878339

  蒋女士:62878097

  潘先生:plm@sipac.gov.cn

  顾先生:guxihua@sipac.gov.cn

  陈女士:chensp@sipac.gov.cn

   2. 独墅湖科教创新区:

  陈先生:62607099, cjg@sipac.gov.cn

  陈先生:62607089, chenxm@sipac.gov.cn

  殷先生:62605982, yinzj@sipac.gov.cn

  蒋女士:62605987, jiangz@sipac.gov.cn

  陈女士:62607091, chenyi@sipac.gov.cn

   3. 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

  吴先生:69996656,wwx@sipac.gov.cn

  谢女士:67068865, xss@sipac.gov.cn

  赵先生:69996670, zhaozhong@sipac.gov.cn

  俞先生:69996610, yzy@sipac.gov.cn

   4. 金鸡湖商务区:

  工业:王女士:69880382邢先生:69880385龚先生:69880383邮箱:wangcf@sipac.gov.cn

  服务业:刘先生:69880319邵先生:69880375巴女士:69880384邮箱:bxg@sipac.gov.cn

  产业园:黄女士:69880372李女士:69880321邮箱:lf1@sipac.gov.cn

   5.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服务热线67068000

  附件一

  附件二:复产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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