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疫情防控第86号通告 无锡疫情36号公告

社会热点2022-09-15 12:10:08佚名

无锡市疫情防控第86号通告 无锡疫情36号公告

  根据无锡发布 2022-03-20 14:04《无锡市疫情防控第86号通告》

  前期,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市民需求,在“灵锡”APP推出了开具“居家健康监测证明”线上服务,实行不见面出具证明。

  为进一步满足市民对开具“居家健康监测证明”的需求,从3月20日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在“灵锡”APP新增领取“居家健康监测通知单”线上服务,并将实行“3+4+7”或“3+11”健康管理措施且3天居家健康监测期满的人员纳入开具“居家健康监测证明”的服务范围内。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领取“居家健康监测通知单”的办理

  (一)服务对象

  3月14日起,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的低风险地区及其他有本土病例报告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的人员、其他市外来(返)锡人员等按要求需实行“3+4+7”或“3+11”健康管理措施的人员。

  (二)办理方式

  1.申请人下载“灵锡”APP,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

  

  2.进入“灵锡”APP,首页点击“防疫专区”→ “居家证明”。

  

  3.点击 “领取居家健康监测通知单”进入领取页面。

  

  4.系统自动比对身份信息,比对通过后选择对应证明并仔细核对详细信息。信息确认无误后,勾选“本人承诺”,点击“提交申请”,即可领取“居家健康监测通知单”。

  

  5.如身份信息比对失败,请确认是否符合领取“居家健康监测通知单”的条件。如符合领取条件但无法领取,请向属地咨询。

  

  (三)注意事项

  1.“居家健康监测通知单”仅告知申请人应在某一时段内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实行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2.申请人应按照无锡市疫情防控第78号通告的要求严格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并配合防疫工作人员做好核酸采样等工作。

  点击阅读:

  3.本服务仅对应用上线后实行“3+4+7”或“3+11”健康管理措施的人员提供,服务范围以外、申报数据不能匹配的人员请到属地线下办理。

  4.如对服务有疑问,请咨询12345热线。

  二、开具“居家健康监测证明”的办理

  (一)新增服务对象

  3月14日起,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的低风险地区及其他有本土病例报告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的人员、其他市外来(返)锡人员等按要求需实行“3+4+7”或“3+11”健康管理措施,且3天居家健康监测期满的人员。

  (二)办理方式

  1.申请人下载“灵锡”APP,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

  2.进入“灵锡”APP,首页点击“防疫专区”→ “居家证明”。

  

  3.点击 “开具居家健康监测证明”进入服务页面。

  

  4. 系统自动比对身份信息,比对通过后选择对应证明并仔细核对详细信息。信息确认无误后,勾选“本人承诺”,点击“提交申请”,即可生成“居家健康监测证明”。

  

  5.如身份信息比对失败,请确认是否符合开具“居家健康监测证明”的条件。如符合领取条件但无法领取,请向属地咨询。

  

  (三)注意事项

  1.“居家健康监测证明”仅证明申请人在某一时段内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执行了“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2.申请人申领“居家健康监测证明”应如实作出承诺,如有不实承诺、伪造“居家健康监测证明”等行为的,由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服务仅对持有《居民身份证》的人员提供,持有其他身份证件的人员请到属地线下办理。

  4.因入境、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密接等实施14天或7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办理开具“居家健康监测证明”服务仍然按照无锡市疫情防控第83号通告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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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如对服务有疑问,请咨询12345热线。

  无锡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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