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告(第55号)》
严控聚集性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从严控制活动规模。
严格落实举办方主体责任,从严做好疫情防控措施,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100人以上活动方案应报市(县)区指挥部审核,500人以上活动防控方案应由市(县)区指挥部初审后报市指挥部审核,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的活动防控方案报市指挥部审核。
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向属地指挥部报备,自行举办5桌以上聚餐活动的个人,需向属地村(社区)报备。
压减线下年会、茶话会、联欢会等节日活动场次和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