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印发校外培训机构复课防疫实施方案

社会热点2022-09-16 01:57:54未知

宜兴印发校外培训机构复课防疫实施方案

  宜兴印发校外培训机构复课防疫实施方案

  为全面深入细致做好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我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学校防控组下发《宜兴市校外培训机构复课防疫实施方案》。

  复课时间

  全市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在全市中小学全面开学后由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确定后才可以申请复课。

  复课原则

  坚持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统一部署,扎实做好培训机构复课审核工作,确保机构完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后才允许复课。

  复课条件

  1.防控机制到位。

  2.员工排查到位。

  3.防疫物资到位。

  4.内部管理到位。

  5.隐患排查到位。

  6.健康宣传到位。

  复课审批流程

  1.自主申报

  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应向相关主管部门或属地镇街(园区)提交申请,并经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复课。

  2.现场验收

  宜城街道辖区内的校外培训机构由各主管部门联合宜城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组织验收。其他各镇街(园区)由属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机构列出问题清单、责令限期整改,验收合格机构的相关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相关防控组审批。

  (1)验收时间4月17日起

  (2)验收分工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 、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教育局、市场监管局、人社局、卫健委等部门对各自审批或主管范围内的机构进行验收。其中有证有照培训机构由教育局牵头负责,无证有照机构由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由人社局牵头负责,托育机构由卫健委牵头负责。

  宜城街道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复工申请联系方式:

  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科, 87992972、87980876

  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87981920、87980520

  市市场监管局:信用与风险监督管理科,87983708

  市卫健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87986128

  其余镇街(园区)各类培训机构请与属地政府职能部门联系。

  日常防控

  1.开展体温检测。

  2.正确佩戴口罩。

  3.科学组织培训。

  4.落实防疫措施。

  5.加强就餐管理。

  6.实行健康管理。

  7.做好会议管理。

  8.规范来访接待。

  9.科学处置废弃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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