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通返乡申报
根据国家、省、市政策要求,2022年1月16日至3月15日,返乡返城人员应当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居)报告,做好途中个人防护,抵通后要配合社区(村居)信息登记和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
南通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社会及社区防控组推出“返通出省申报”模块,无接触申报,既不需要担心找不到社区(村居)地址,又避免人员密集、减少风险,安全、方便、快捷。
二、哪些返乡返城人员应当申报信息?
1、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来通的人员应当主动申报信息。
2、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除第一类人员外,还有三类“返乡返城”人员应当主动申报信息:
从外省返回我省农村地区的人员,以及从外省返回我省城镇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
从省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其他低风险区域返乡返城人员;
省内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返乡返城人员。
【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