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招聘(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招聘公告)

社会热点2022-09-18 04:53:43佚名

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招聘(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学校师资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准,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10名编外人员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四)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其中硕士研究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3月以后出生);

  (五)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即下方表格),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或者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审核;

  (六)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并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人员。2019年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2019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按应届毕业生报考,其他留学回国人员按社会人员报考。

  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可按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本次招聘相应岗位。

  (七)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报名,需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考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7日-3月19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南门传达室(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东路288号)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可以自己报名,也可委托他人报名。受委托者除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注意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现场报名、笔试及面试的考生均须出示“苏康码”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对持“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报名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报名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不能出示或者出示规定日期之前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不得入场,视同自动放弃相应资格。

  2.应聘人员自觉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二)报名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应聘人员请在附件2中下载并填写《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2请登录学校官网获取)

  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成绩单、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小二寸免冠照片三张。

  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小二寸免冠照片三张。

  留学回国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岗位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小二寸免冠照片三张。

  党员证明材料请携带所在党组织的盖章证明或入党志愿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格审核。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现场缴纳报名费100元/人。

  3.研究生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非研究生岗位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对紧缺专业和急需补员的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由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实际调整开考比例。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研究生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非研究生岗位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见考试通知单(南通卫生高职校将以电话、短信方式通知考生领取考试通知单)。

  1.笔试:笔试内容以岗位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知识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小数点后保留2位)。

  2.面试:非研究生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据实确定。如有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依次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研究生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70分)与问题回答(30分)形式,其他岗位的面试采取问题回答形式(100分)。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小数点后保留2位),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合格分数线以下者不予聘用。

  3.成绩合成:非研究生岗位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合计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研究生岗位以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小数点后保留2位)。

  四.体检、考察

  1.体检。在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如考试成绩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由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告。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通过人才事务所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2021年8月底前办结,其余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在规定时间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应聘教师岗位的,须在聘任后2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 否则予以解聘。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一)应聘人员体检放弃、不合格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由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咨询电话:0513-51083168

  监督电话:0513-51083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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