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安人民医院口腔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内镜中心等开展限制类医疗服务门诊就诊的患者必须出示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阴性)方可就诊。
海安人民医院全面实行预约诊疗,请按预约时间到院错峰就诊。
预约渠道:
1.电话预约:
0513-12320
0513-88869500
2.网络预约:登陆“海安市人民医院”网站预约。
注意事项:
进入院区须全程佩戴无呼吸阀口罩,所有进入门诊的人员请提前准备好“苏康码”并主动出示,无“苏康码”的人员请走人工通道,主动至预检分诊处,如实告知病情及相关情况,配合测温、扫码、流行病学调查及预检分诊工作。
经预检分诊需要至发热门诊就诊的患者,如拒不配合,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门诊患者原则上不建议家属陪诊,年老体弱行动不便者原则上只允许一人陪同。门诊就诊实行“一医一患一诊室”制度,就诊人员按序进入诊室;排队时,请保持一米间距;候诊时,请严格执行间隔入座,并保持有效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