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噪音扰民标准官方规定 苏州市扰民标准

社会热点2022-09-19 17:28:12佚名

苏州噪音扰民标准官方规定 苏州市扰民标准

  苏州目前实施的规定按照《苏州市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规定》(2018年修订版)来确定的。

  实施范围:

  苏州市中心城区和各区建成区,涉及苏州市6个区(姑苏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相城区、吴中区及吴江区)。

  噪音分贝限制规定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共分为5类。

  1、标准值

区域类别适用区域昼间(白天)
最高分贝
夜间(晚上)
最高分贝
0类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5040
1类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5545
2类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6050
3类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6555
4a类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次干道、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及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7055
4b类沪宁铁路、京沪高速铁路及城市新开铁路两侧7060

  2、夜间突发噪声

  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分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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