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根据《关于调整我市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通告》(大疫指发〔2022〕58号)精神,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大连市民政局印发《关于社会事务领域服务机构有序恢复工作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9月19日起,全市殡葬服务单位、婚姻登记机关等社会事务领域服务机构有序恢复工作秩序。全市救助管理机构继续实施封闭管理。
各地民政部门
要加强对社会事务领域服务机构的指导,社会事务领域服务机构也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做好工作人员及服务对象的核酸检测及管理工作。殡葬服务单位工作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等民政领域重点人群要严格落实两天一次核酸检测的要求。
各服务机构
要严格按照《关于在全市范围严格使用“场所码”的通告》(大疫指发〔2022〕51号)要求设置“场所码”并监督入场人员扫码,不得以亮码代替“扫码”,严禁“一人扫码、多人进入”。
各殡仪馆
要严格按照《殡仪馆等殡葬活动场所恢复遗体告别仪式和守灵服务工作防控措施》要求,注意佩戴口罩和消毒工作。在对入馆人员做好扫码、测温、登记后正常开展遗体告别和守灵等服务。开展遗体告别等服务时要严格落实限流要求。
祭祀场所
公墓、散坟集中安置点、骨灰堂等祭祀场所要强化疫情防控政策宣传,引导劝导群众从简从快错峰办理安葬、祭扫等丧葬事宜,减少逗留时间。外来人员一律佩戴口罩,做好扫码、测温、登记,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海葬服务单位
恢复骨灰撒海活动。开展骨灰撒海服务时,外来人员一律佩戴口罩,做好扫码、测温、登记并按要求进行限流。
婚姻登记机关
在做好通风消毒、佩戴口罩,进入婚姻登记机关人员扫码、登记、测温等日常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可有序开展婚姻登记、补证服务。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辽事通APP、辽宁省民政厅门户网站等线上渠道进行预约预审,减少人员在登记机关的逗留时间,引导办事群众分时段登记,将人群聚集导致交叉感染的风险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