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同意,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南通市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以长江南通段为重点,覆盖内河,全流域深入开展为期1年的专项整治,以更高要求、更严执法、更实举措全面助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到今年底全市辖区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并取得明显成效。
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我市以污染防治设施短板和运行管理突出问题为重点,统筹海江河、船港城、建用管,全领域、全环节系统治理,设施建设运行与更严执法监管同步发力,开出了16条切实可行的“良方”。
长江船舶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做好移交的船舶港口污染问题整改、
加快推进船舶防污设的施配备和使用、
加快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的建设和运行、
加快提升船舶污染物的公共接收能力、
加快港口码头自身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
加快长江干线水上洗舱站建设和运行、
加快港口和船舶岸电设施建设和使用、
加快推动船用LNG加注站的建设和运行、
严格监督管理船舶大气污染排放、
严格监督管理船舶污染物收集送交过程、
严格监督管理船舶污染物接收过程、
严格监督管理船舶污染物转运处置过程、
严格监督管理港口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
严格管控港口岸线资源利用、
加强船舶港口污染的联合监督管理等行动。
集中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开展
截至本月底,全市各地各相关部门将制定完成具体实施方案。
4月至11月期间,将全力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对照建立的整改问题清单和工作任务计划,加快推进,加大督促整改和推进力度,形成闭环管理,对账销号。
12月底前,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回顾,推动建立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