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岗返还补贴。对上年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失业保险费。返还标准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且承诺获得稳岗返还后6个月内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按6个月企业参保地上年度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水平和上年度企业平均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人数确定。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受疫情影响较重的服务业企业,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可参照困难企业标准给予3个月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中小微企业裁员率标准放宽到2019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从2020年2月到6月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从2020年2月到4月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