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来涟返涟人员信息核查和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1月25日发布)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县直各部门,县各有关单位:
据央视新闻,1月25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在区域核酸检测中发现12人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经诊断3例确诊病例和9例无症状感染者。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现就做好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来涟返涟人员信息核查和健康管理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一、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告知所有来自或途经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来涟人员,应在抵涟后尽快且不得超过12小时向所在村(居)委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加强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来涟人员主动排查,做好信息登记和健康管理。自1月25日起,对1月11日以来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立即上报相关信息,规范落实“14+7”管控措施;对1月11日后有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旅居史的人员,进行7天(自离开沈阳之日起)严格健康监测,强化核酸检测(第1、3、7 天各检测1 次)。
二、1 月25 日以后其他有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旅居史的人员,持有48 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括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的,体温测量正常的,现场采集核酸检测样本后,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自由有序流动;对不能提供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要接受信息核查登记,如实提供行动轨迹,进行核酸检测,检测阴性后可有序流动。如该人员在我县旅居,须进行7 天健康监测,并在进入我县72 小时之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时间间隔24 小时以上)。发现有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并按规范处置。
三、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自1 月26 日起,于每日上午12 时前,将《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来涟返涟人员自排情况信息表》报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预防控制组,联系电话:89707567,邮箱:756324644@qq.com。请“两站一场”、商超、宾馆、景区等重点场所按要求落实好测温扫码等防控措施。
涟水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