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补助对象
筛查项目补助经费补助对象为2021年01月01日以后分娩的孕产妇及其所生儿童。
二、项目补助
1、需要带产妇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地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备注:夫妻二人有一人户籍在新城的或夫妻二人有一人在新城有房产证明的均可领取)。
3、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出院小结(可以复印)
6、出院清单原件:耳声发射检查(130元)苯丙酮尿症(30元),血清促甲状腺激素测定(40元)
7、唐氏综合征发票原件(110元)
8、《孕产妇保健手册》
三、领取时间
每周二、三下午2:00点到5:00分,产后42天内领取。
四、领取地址
福地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楼妇保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