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哪些人可以享受“尊老金”?
答:根据淮政发〔2011〕2号文件要求,对全市80周岁以上老人普发尊老金,凡年满80周岁且户籍在我市辖区范围内的老年人均为尊老金发放对象。
2、“尊老金”具体发放标准是什么?
答:百岁老人尊老金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90-99周岁老年人尊老金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80-89周岁老年人尊老金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各县区可根据财政收入状况自行提高标准。
3、“尊老金”申领、审批及发放形式是什么?
答:尊老金的申领及审批程序为:老年人年满80周岁前1个月,由本人或直系亲属到户籍所在地村居(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书》,并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由直系亲属代为申请的,还须提供代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村居(社区)对申请人户籍、年龄等申领条件现场进行初步审查核实。对予以受理申请的,填写《审批表》,将《审批表》签署意见后连同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上报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对村居(社区)上报的《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核对,同时通过入户调查等方式对代申请的申请人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县(区)民政局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汇总到同级财政部门。尊老金发放所需资金纳入各县(区)财政预算,原则上按月或季度通过银行打卡发放到老年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