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海曙区发布关于严防市外疫情输入的通告

社会热点2022-09-23 22:14:12未知

1月5日海曙区发布关于严防市外疫情输入的通告

  海曙区发布关于严防市外疫情输入的通告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需要社会各界和居民群众共同携手,把好外防输入关口,严防市外疫情输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重点地区来(返)海曙人员管理

  (一)请有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和二七区、洛阳市新安县正村镇、许昌市禹州市旅居史人员,接到本通告后,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或居住旅馆进行报备,并配合做好后续健康管理措施。

  (二)来自河南省郑州市、周口市、洛阳市、许昌市上述区域以外的来甬货车司机,抵甬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如无核酸阴性证明的,请在抵达海曙后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来自其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阳性病例报告设区市(直辖市为区)的来(返)海曙人员(除按规定纳入管控的人员外),请在第一时间主动向村(社区)或所在单位进行报告,并在抵达海曙后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

  (四)上述人员也可以通过手机微信扫描“返曙码”进行主动申报,以便开展后续健康管理措施服务。

  

  二、加强省外用工人员健康管理

  各用人单位要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员工健康管理。对于新招录的省外员工,应自用工之日起第1、3、7天开展3次核酸检测。

  三、开展重点人群核酸抽样检测

  教育、交通、邮政等部门要落实行业部门管理责任,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定期不定期核酸抽样检测。对跨省运输的货车司机,快递员、出租车(网约车)司机、学校师生等重点人群,按照规定落实管控措施,并配合做好核酸抽样检测。

  四、加强进口物品生产经营单位管理

  (一)长期从事进口物品装卸、运输的装卸工、司机和其他直接接触进口物品的一线工作人员,应服从单位统一组织,每7天在指定地点进行1次核酸检测;短期或临时从业人员,在每次工作任务结束后,应在单位统一组织下,做1次核酸检测。

  (二)各进口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进口物品的全流程管控,主动向供应商索取并查验供货者许可证、货物入境检疫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和预防性消毒证明等相关物品安全和防疫检测信息,凡是证件不全、货证不符或不能提供合格证明的,一律不准储存、加工、销售。

  政策来源:海曙发布

本文标签: ,核酸  ,疫情  ,物品  ,许昌市  ,单位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