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龙港重点人员核酸应检尽检要求及免费采样点名单

社会热点2022-09-24 01:58:40佚名

温州龙港重点人员核酸应检尽检要求及免费采样点名单

  关于进一步强化各类重点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的通知

  当前,国内本土疫情多点散发、局部暴发,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坚决阻断疫情传播渠道,保障全市复工复产复学,科学精准有效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我市在前期设置的多个固定核酸检测采样点基础上,又临时增设了一批采样点,满足应检尽检人群核酸检测需求。

  为市民提供核酸检测便利,现就全市“应检尽检”核酸采样点设置情况公布如下:

  一、采样点设置

  二、采样对象

  1.所有温州市外来龙返龙人员,抵龙6小时内必须完成一次核酸检测,在核酸结果未出具前,不得前往公共场所活动;

  2.医疗机构、快递、KTV、酒吧、足浴、影剧院、交通运输、冷链、进口商品专业市场及专营店、旅行社、养老机构、福利机构、各类监管场所、医废收集处置单位、涉及进口商品物料企业、大型商超、公共场所等工作人员以及外卖骑手、环卫工人、教职工、建筑工人、入境人员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高风险地区来温返温人员及与其有密切接触人员等重点人群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及社区落实核酸检测频次要求,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3. 其他“愿检尽检”人员可到各采样点免费采样,采样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防止交叉感染;

  4.沿街店铺、小餐饮等各类经营场所从业人员规范落实每周1次核酸检测。

  请广大市民朋友、相关企业单位要严格按照我市疫情防控要求,履行法定义务,做到核酸检测应检尽检。请广大居民群众主动参与,遵守现场安排,保持1米安全距离排队,不扎堆、不聚集,自觉维护秩序。对应检必检人员逃避、欺瞒和拒不进行核酸检测采样的个人,造成他人传染和疫情扩散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龙港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5日

  来(返)龙预申报

  “场所码”使用指南

  龙港市防控办电话:0577-68081191

  社区联合党委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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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第三社区联合党委 0577-5991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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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前第二社区联合党委 0577-5991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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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浦第一社区联合党委 0577-68661727
芦浦第二社区联合党委 0577-59912806
云岩第一社区联合党委 0577-59866971
云岩第二社区联合党委 0577-59912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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