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杭州、上海、广东等重点地区来泰返泰人员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通告(第11号)
鉴于近日广东、上海、杭州等地疫情形势严峻,传染源头不明,传播链众多,疫情输入风险极大。为持续巩固我县疫情防控成果,最大程度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觉主动如实申报。
近期有杭州、上海、广东等重点地区旅居史的来泰返泰人员,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村社)、单位或入住宾馆酒店报告,或通过“温州防疫码”填写“返温来温预申报”进行自主申报,并配合落实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泰返泰。
二、做好重点人员健康管理(根据疫情进展动态调整,请及时关注)。
(一)对有杭州市旅居史的人员实行以下健康管理措施:
1、对2月28日以来有上城区封控区、管控区,3月1日以来滨江区封控区、管控区旅居史的来泰返泰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健康管理措施。
2、对2月28日以来有上城区(除上述地区外),3月1日以来滨江区(除上述地区外)旅居史的来泰返泰人员,实行“核验2天(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4天日常健康监测”健康管理措施。
3、对3月2日以来有杭州市旅居史的来泰返泰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若无法提供,须在抵泰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二)对有嘉善县旅居史的人员实行以下健康管理措施:
1、对3月1日以来有嘉善县封控区、管控区旅居史的来泰返泰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健康管理措施。
2、对2月28日以来有嘉善县防范区旅居史的来泰返泰人员,实行“3天居家健康观察+11天日常健康监测”健康管理措施。
3、对2月28日以来有嘉善县(除上述地区外)旅居史的来泰返泰人员,实行“核验2天(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4天日常健康监测”健康管理措施。
(三)对有上海市旅居史的人员实行以下健康管理措施:
1、对2月15日以来有普陀区石泉街道宁强路33号石泉社区文化活动中心、2月16日以来有松江区九里亭街道永辉超市沪亭北路店、嘉定区马陆镇宝安公路3705弄1号旅居史的来泰返泰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健康管理措施。
2、对2月26日以来有上海市(除上述地区外)旅居史的来泰返泰人员,实行“3天居家健康观察+11天日常健康监测”健康管理措施。
(四)对有广东省旅居史的人员实行以下健康管理措施:
1、对2月9日以来有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南湖街道,2月5日以来龙岗区坂田街道,2月10日以来南山区招商街道、蛇口街道,2月20日以来宝安区松岗街道、燕罗街道;2月11日以来东莞市大朗镇、虎门镇旅居史的来泰返泰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健康管理措施。
2、对2月11日以来有东莞市,2月10日以来深圳市,2月23日以来惠州市惠东县大岭街道旅居史的来泰返泰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健康管理措施。
3、对2月24日以来有中山市坦洲镇旅居史的来泰返泰人员,实行“3天居家健康观察+11天日常健康监测”健康管理措施。
4、对2月14日以来有广州市,2月12日以来珠海市高新区,2月17日以来揭阳市普宁县,2月23日以来惠州市惠东县、大亚湾区旅居史的来泰返泰人员,实行“核验2天(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4天日常健康监测”健康管理措施。
(五)对香港特别行政区、黑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江苏省、内蒙古自治区、云南省、四川省、湖北省、山西省、天津市、吉林省、山东省、河北省、甘肃省、辽宁省、海南省、陕西省等重点地区的来泰返泰人员,分类实行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
三、加强重点人员排查。
乡镇(村社)、小区、网格、宾馆酒店等场所要如实登记外来人员信息,主动排查杭州、上海、广东等重点地区来泰返泰人员,发现相关人员及时向属地乡镇(村社)报告。
四、谨慎购买进口物品。
广大市民要尽量减少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境外疫情高风险国家和地区邮购、快递冷链食品、水果和其他物品。确需境外邮购、快递物品的,取件和拆除外包装时要正确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内外包装要进行全面消毒,或静置存放一段时间后再拆封使用。
五、加强新冠疫苗接种。
适龄无禁忌症人员要积极响应、尽快接种疫苗。全程接种已满6个月的18岁以上人员,要及时进行加强免疫接种。60岁以上老年无禁忌人员应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共同构建全民免疫屏障。
六、切实加强个人防护。
广大市民近期非必要不出县,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时刻注意个人防护,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不扎堆、“一米线”等健康生活习惯,出入各类公共场所积极配合落实“测温+亮(扫)温州防疫码+戴口罩”等防疫措施。
泰顺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