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浙南产业集聚区 温州浙南产业集聚区属于哪个区

社会热点2022-09-24 10:34:16佚名

温州浙南产业集聚区 温州浙南产业集聚区属于哪个区

  对近期大型聚集会议活动实行事前疫情防控审批制度的通告(第11号)

  近期,福建省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传播风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全区近期大型聚集会议活动实行事前疫情防控审批制度通告如下:

  一、严格控制活动规模

  9月30日前,原则上暂缓举办大型聚集会议活动,确需举办的应将人数控制在100人以内。若有省外对象参会者或参会人数确需在100人(含)以上者,须按“一活动一方案”由主办方做好风险研判和防控方案,严格执行大型聚集会议活动报备审批管理制度。原则上不邀请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份人员和有相应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参加会议活动。

  二、规范审批报备程序

  100人以下的活动由主办方严格实施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前提下有序展开,规模大于100人(含)不超300人的会议活动由主办方向属地街道申请,由属地街道向区防控办报批备案,规模超300人(含)以上的活动主办方向区防控办报批同意后,由市防控办召集相关专家组进行风险评估,研判同意后方可按要求有序开展。各主办方需提前制定活动保障方案、应急预案并填报相应备案审批表,并提前10个工作日报备审批。

  三、严格落实防控责任

  落实大型会议活动疫情防控“谁主办、谁负责”的主体责任和“哪里主办、哪里负责”的属地责任。活动主办方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规范做好测温亮码戴口罩等防控工作,活动承办方要提前做好活动场所消毒消杀、通风换气,严控人员规模,劝导参加活动人员保持安全距离。省外参加会议活动的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到;有重要嘉宾或境外人员参加会议活动的,参会人员到温后再做一次核酸检测。

  四、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属地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大型聚集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指导与检查。加强宣传引导,动员辖区内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市场主体以及广大群众严格落实大型聚集活动报备审批制度;同时加强监督指导,如发现问题立即反馈,并严肃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工作落地落实,确保我区大型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温州浙南产业集聚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9月18日

  点击下载》》浙南产业集聚区大型聚集活动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备案表

  》》温州市大型聚集活动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审批表


  温州浙南产业集聚区(经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10号)

  关于加强近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当前,福建疫情急速扩散蔓延,呈多地多点散发态势,温州市与福建省接壤,人员交流密切,现又临近双节假期,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内强管控”工作,全面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境外和国内中风险所在的县(市、区)、高风险所在的设区市来区返区人员一律集中隔离境外来区人员管控,严格执行“14+7+7”管控措施。国内中风险所在的县(市、区)、高风险所在的设区市人员原则上不来区,确需来区的,落实“14+7”健康管理措施;上述人员在抵达后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入住宾馆(酒店)报告;如隐瞒不报的,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福建省来区返区人员一律在48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原则上不离开所在社区,第3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深化“大数据+网格化”机制,尽快做好重点地区特别是8月26日起福建地区来区返区人员的排查管控工作,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排摸准;各单位要全面排查职工及亲属近期有无福建旅居史,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非必要一律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和已有阳性病例报告的地区。全区机关企事业干部职工原则上不出市,严格控制省外出差。倡导市民非必要不出市,避免前往福建省,确需前往的,务必提前向所在村(社区)和工作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返区后,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四、重点场所一律落实“测温+戴口罩+三码联查”。医疗机构、交通场站、养老院、学校、宾馆、酒店、商超、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一律要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三码联查”和日常消毒、通风等防疫措施。如有违反,一律从严处理。

  五、景点景区、餐饮场所一律限流限客。景点科学合理控制人流密度,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70%,暂停景区内所有演艺活动。严控酒店等各类餐饮场所就餐人数,就餐人员不得超过承载量的70%,大厅桌位间距不小于1米。中秋、国庆期间,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

  六、宗教文化娱乐场所一律暂停营业。KTV、演艺厅、麻将馆、棋牌室、桌游室、浴室、网吧等密闭性休闲场所一律暂停营业;图书馆、城市书房等场所一律暂停开放;宗教活动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暂时关闭,暂停相关活动;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七、人员聚集活动原则上一律暂停。严格控制大型活动审批,原则上不举办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按有关规定审批。按“一活动一方案”的要求做好疫情风险研判和防控方案。线下会议原则上控制在100人以内,不得邀请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参加。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中秋、国庆期间暂停各类庆典、促销等活动

  八、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一律禁止接诊“十大症状”患者。医疗机构及药店要发挥哨点作用,未设置发热诊室的门诊部、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一律禁止接诊“十大症状”患者,发现此类病人,要按规定做好流行病学问诊、登记、报告、转诊,严格执行闭环管理;加强对零售药店的药物销售管理,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等四大类监测范围药品的人员实行实名登记。

  九、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应一律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广大党员和重点行业人员除禁忌症外一律做到“应接尽接”;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一律积极主动接种,预防新冠病毒感染的发生,降低重症及死亡的风险,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十、压实“四方责任”,如有违反,一律从严倒查追责。压实属地责任,严格落实入境人员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区返区人员的追踪排摸,第一时间落实各类健康管理措施;压实行业责任,持续加强行业系统内疫情防控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压实单位责任,配备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主动做好干部职工健康监测;压实个人责任,市民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减少感染风险。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非必要不扎堆、少聚会、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温州浙南产业集聚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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