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哪些人需要进行补领、补办婚姻登记证
一、1950年4月30日第一部《婚姻法》颁布实施以来,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至今均未与第三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当事人;
二、2004年12月1日瑞安市实行婚姻集中登记前,在各乡镇办理的婚姻登记;
三、当事人婚姻登记证遗失、损毁或者有瑕疵的(姓名同音不同字、身份证号码缺失变更的、出生年月填写错误等信息不一致);
四、在浙江省内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婚姻登记证上身份证号码填写为军人证件号码的。
补领方式
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已实行全省通办,无论补办登记还是补领婚姻登记证,一方户籍在浙江的,均可在瑞安市或省内任一婚姻登记处办理。
补领所需材料
●双方有效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补结婚证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补离婚证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原婚姻登记证件和原婚姻登记档案(省内婚姻档案可由婚姻登记处协助异地查档)
●现役军人补领婚姻登记证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军官证(士兵证)原件。
如何知道自己是否需要补证
市民可打开“浙里办”APP,关联“我的证照”-“婚姻登记证”,如果查询不到本人婚姻登记记录信息,那你可能需要补办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
如需补领补办,可在“浙里办”上进行预约,工作人员可提前进行材料预审。
瑞安市结婚证补办咨询电话与办证地点
咨询电话:如有特殊情况请咨询0577-65655371
办证地点:瑞祥新区文庄路777号(瑞安市政务服务中心G区)瑞安市婚姻登记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