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是指相关经办银行发放的、由政府出资设立的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或以其他方式提供担保,由财政予以贴息,用于鼓励创新创业及吸纳就业的贷款。
一、贷款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包括民办非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一)招用在校大学生和毕业10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以下简称“贷款重点人群”),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单位信用记录良好,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贷款额度和期限
招用“贷款重点人群”的中小微企业,可按吸纳就业人数(缴纳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申请每人20万元的贷款,最高额度为500万元。贷款额度和利率由银行核定,贷款利率不得高于基准利率加3个百分点。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三、贴息标准和期限
入驻市级以上的科技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园、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大学生创业园、星创天地、农业创业园等园区)的中小微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按照基准利率给予贴息;其他企业的贷款按照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利率最高不超过实际发放利率。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四、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
瓯海农村商业银行各网点
温州银行瓯海支行
浙商银行瓯海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瓯海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瓯海支行
五、瓯海区人社部门联系方式
咨询单位: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77-88520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