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持有有效期内且居住满六个月以上的居住证)在东阳市的社会人员;(义乌、浦江、磐安等周边县市在东人员原则上回原籍认定)
2.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包括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居住地在浙江省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且在浙江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其他认定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申请人相同。
3.部队驻地在东阳市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