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62号)
鉴于7月21日南京通报的17例核酸检测阳性情况,根据省、台州市近期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强化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对7月7日以来从南京市中高风险地区来玉返玉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对南京市封控区域来玉返玉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对南京市其他区域来玉返玉人员实行“3+14”健康管理措施。
上述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或入住宾馆(旅店)报告,配合做好信息登记和健康管理。对故意隐瞒或不服从防疫管理规定的人员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对7月10日起从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出发或经停的来玉返玉人员,追踪到的当日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在追踪到的第3日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在来玉返玉后的第14日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疫情形势,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出行的,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出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请主动出示健康码、新冠疫苗接种记录,接受测温,规范佩戴口罩。返玉后按照本市防疫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四、请广大市民主动做好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疑似症状,须立即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上规定根据省、台州市防疫指挥部规定动态调整。
玉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