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温返温人员健康管理的通告(9号)

社会热点2022-09-25 20:33:57未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温返温人员健康管理的通告(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温返温人员健康管理的通告〔2021〕9号

  7月20日,江苏省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南京市发现17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为坚持不懈抓实抓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坚决阻断疫情输入,根据省疫情防控相关政策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南京市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封控区域的人员应暂缓来温返温,如仍来温返温的,对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对封控区域人员实施“7+7”管理措施(即先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

  二、对7月7日起从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出发或经停的来温返温人员,如7月21日前已经在温的,实施“7+7”管理措施,与其共同生活者需检测一次核酸7月21日起来温返温的,追踪到的当日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在追踪到的第3日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在来温返温后的第14日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对南京市除以上重点区域之外的来温返温人员实施“3+14”健康管理措施,即核验3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证明的,引导至综合服务点接受核酸检测,对持有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纳入14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四、自7月7日起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现已抵达温岭的人员,需主动与所在地镇(街道)、村(社区)或单位联系,如实报告个人旅居史、身体状况以及行程信息,自觉接受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服务措施。对故意隐瞒或不服从防疫管理者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形势,非必要不出境、非必须不前往南京市等有疫情报告的城市及其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出行的,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温后按照本市防疫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六、请广大市民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最方便的手段,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积极配合摸底登记、预约安排、有序接种,做到应种尽种,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七、公交车(船)、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及各车站码头、医疗机构、学校、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重点单位和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公园景区、文化体育及娱乐休闲等人员聚集场所要严守“小门”,继续规范落实测温、亮健康码(浙里办App)、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广大市民前往以上场所时应主动配合。

  八、继续加强个人防护,并持续关注家庭个人身体健康。请广大市民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养成使用公筷公勺、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卫生习惯。坚持不扎堆、少聚会、常锻炼的良好生活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须立即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上规定根据省、台州市防疫指挥部规定动态调整。

温岭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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