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门县企业市外省外员工返程管理的补充通告(第27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需要,按照省、市防疫指挥部要求,自即日起对全县企业的市外省外员工返程管理规定调整如下:
一、对来自市外省内的员工(除温州市外),居住在较低风险、低风险的县、市、区(根据浙江发布),前14天连续在当地居住且身体健康,无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有接触史的,并采取包车、自驾方式直接返回三门的,发放绿色上岗证。
二、对来自浙江省外的员工(除湖北省外),居住地所在的地级市确诊病例在100例(含)以下的(根据企业申报日官方公布),前14天连续在当地居住且身体健康,无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有接触史的,并采取包车、自驾方式直接返回三门的,发放绿色上岗证。
三、除上述情形之外来自非重点疫区的市外员工,到县境卡点(甬台温高速三门出口、动车三门县站),测量体温正常后,发放红色健康观察证,需健康观察14天,观察期满后,健康的核发绿色上岗证。
四、对来自重点疫区的人员,及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有接触史等情形的,在县境卡口一律劝返。
五、各村居(社区)对持绿色上岗证的员工,一律准予进出,出租房对持绿色上岗证的员工准予开放。
六、企业要严格落实防疫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核查复工返回人员信息,对符合条件的提前1天申报,对属重点疫区的员工坚决劝阻。对持红色健康观察证的员工,企业要严格健康观察管理到位。对管理不到位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法追责。
咨询热线:0576-96871
三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