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鸡泽县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0310-7622120
1.自1月10日起,所有来邯返邯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报备。
2.自1月10日起,各交通客运场站以及市域内4站1场在严格落实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对所有来邯返邯旅客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措施,对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的旅客查验无异常后方可放行;对未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旅客,统一安排在站内进行现场核酸检测,待采集完成后,旅客可正常离站。现场核酸采集费用由旅客自行承担。
3.各县(市、区)立即组织人员在辖区内有和外市通达客车的交通场站设置临时核酸采集点,科学划分区域,严密现场组织,严格做好未持核酸阴性证明来邯返邯旅客的核酸采集工作,确保应采尽采、不漏一人。
4.市卫生健康、交通等有关部门组织对各交通场站临时核酸采集点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临时核酸采集点设置到位、科学规范、安全有序。
5.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及出现阳性感染者所在县(市、区)人员,原则上不得来邯返邯。已经来邯返邯的,中、高风险地区来邯返邯人员要严格落实“14+7”隔离管控措施;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来邯返邯人员实施14天居家医学观察;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的来邯返邯人员,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
6.2021年12月18日以来有河南郑州市、许昌市旅居史的来邯返邯人员,2021年12月23日以来有天津市旅居史的来邯返邯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村)报备,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主动服从和配合管理。
7.请广大市民依法履行主动报告登记义务,瞒报谎报行程轨迹行为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法依规依纪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排查管控措施调整后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