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院校及专业计划
本次高职扩招和培养任务原则上安排承担过专项扩招任务的高职院校。有关高职院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按照“九类特定人群”分列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定后下达。
考试形式
高职扩招专项考试采取高职院校单独考试的形式进行。鼓励高职院校通过联合考试或成绩互认等方式,减轻考生考试负担,避免人员频繁流动。
考试内容
高职扩招专项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各有关高职院校应针对不同群体特点和受教育状况,科学合理研究确定考试内容,采取笔试、实际操作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考核。退役军人、企业员工、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高职院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面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依据面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