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2021-2022年度采暖季延长供暖时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我市今冬采暖季延长供暖时间至3月31日24时。
《通知》强调,冬季供暖是重大民生工程,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各县(市、区)政府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做好供暖保障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确保群众温暖过冬的有关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全力做好2021-2022年采暖季延长供暖各项工作,决不能让一户群众受冻,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供热主管部门要督促供热企业严格落实通知要求,严防发生擅自停暖或惜供现象。指导供热企业加强供热设施巡检巡查,及时发现并解决热源、热网、换热站等供热基础设施存在的故障问题和安全隐患,确保延长供暖期间供热稳定,群众居家温暖舒适。市发展改革委要强化能源保障,协助各类供热企业做好燃煤、天然气等能源供应,协调热电联产电厂做好热力保供等工作。市气象局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为应对可能出现的低温天气、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提供气象预警支持。各地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统筹,落实好延长供暖增加成本费用的资金保障措施。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和解释说明,推动群众反映问题及时解决。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供暖保障,市住建局提前谋划、提前部署,目前全市延长供暖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全部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