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冶区教育局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
暂停一切线下教育活动的公告
根据省、市各级疫情防控会议精神和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决定,全区暂停一切线下教学培训活动,通告如下:
1、自2021年8月5日起,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线下教学培训活动。
2、经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要将相关要求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和学生家长,一并做好疫情防控、安全教育、落实家长监护职责等告知义务,严格执行冀价行费【2018】55号文件,妥善处理相关退费问题。
3、严禁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或个人利用自家住房、店铺和其他经营场所接收学生进行线下培训和辅导。
4、疫情防控停课期间,拒不服从上级安排,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民办教育机构,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予以警告、退还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违反国家规定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5、家长朋友们在暑假期间要看护好自己的孩子,自觉执行疫情防控要求,不送孩子参加各种形式的线下培训辅导。拒不落实防控要求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古冶区教育局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