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廊坊市加强疫情防控紧急通告(8月1日廊坊市加强疫情防控紧急通告的通知)

社会热点2022-09-27 22:43:03未知

8月1日廊坊市加强疫情防控紧急通告(8月1日廊坊市加强疫情防控紧急通告的通知)

  廊坊市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的紧急通告

  一、8月1日起,全市进入疫情防控状态,所有人进入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

  二、所有公共场所、居民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全面扫码测温,没有智能机不能扫码的老年人随身携带身份证。

  三、所有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实行每日三次消毒制度,做好台账。

  四、所有居家隔离人员不能外出,私自外出承担法律责任。

  五、所有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减少疫情传播风险。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格管控演出、论坛、会议、培训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详细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不发生疫情。

  六、非必要不离开本市,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如果有外省来访亲友在途中,即刻进行劝返。

  凡外地来(返)廊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村街社区、单位报告,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七、五日内有省(含京津)外旅居史人员,需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小区)、单位报备,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返)廊。

  八、进一步核查疫苗接种情况,接种疫苗人人有责,未接种疫苗的抓紧时间接种。

  九、所有人配合检查14天以来行程,健康码和行程卡出现异常要取消所有活动并立即报告。凡不如实报备行程、一经核实与疫情关联的,须承担法律责任。

  十、所有人做好核酸检测的准备。

本文标签: ,疫情  ,防控  ,人员  ,公共场所  ,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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