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来隆返隆人员自报的通知
1 、所有外来人员返隆来隆必须提前3天报备,返回前12小时和返回后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所在乡镇的村、社区、小区、宾馆、企业、单位报告。报告内容包括:(1)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来源地、返回日期、返回地住址、手机号码及更返回事由等);(2)健康码状态;(3)行程码状态;(4)核酸检测情况;(5)疫苗接种情况;(6)疫情防控部门要求报备的其他事项。
2、在号召群众电话报备、家人报备、村(居)委会和单位(宾馆)现场登记等方式主动报备基础上,积极引导群众在河北健康码“程序涉疫风险自报”模块随时进行报备,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单位(宾馆)为报备的受理机构,落实受理报备主体责任。
3、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协调组织“五包一”机制,发挥村医(社区医务人员)的专业优势,落实群众自报排查管控工作。所有外来返隆来隆人员必须服从村(社区)有关防控工作的安排,自觉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自觉遵守集中、居家医学观察、居家健康检测相关规定,服从村和社区的管理,管控期间不得外出参加红、白事等聚集、聚餐活动。
4、对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故意隐瞒疫区旅居史和与疫区人员新冠肺炎病例接触史的,私自外出、参加聚集、聚餐活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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