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全域封控管理的通告
一、封控范围
全市所有乡镇(街道)、村庄、居民小区、企业、市场经营单位等。
二、封控时间及要求封控时间
2022年4月3日6点开始,具体解封时间根据周边县区疫情发展情况另行通知。
封控期间,除持有工作证明参与封控、核酸检测、交通管控、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水电气暖和通信等城市运转保障行业外,域内所有服务性经营场所一律暂停营业,其余人员严格在现居住地保持静止,避免外出。确因特殊情况需离开的,必须向居住地所在单位、村(社区)履行备案审批手续。企业、建筑工地、指定保供单位人员一律吃住在单位,不得随意外出,听从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由本单位负责与属地政府联系安排好相关工作。
三、重要提醒
目前,沙河市未发现本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不服从封控管理、扰乱秩序、伪造信息或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的,一律依法依规处理;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以上措施将根据周边县区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