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操办红白喜事相关事宜的通告
一、严格控制聚集
坚持“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少办”,尽量不举办不必要的聚集活动,确需举办的应尽量控制参加人数,提倡举办聚餐聚会等聚集活动不超过10人。举办人应密切关注疫情动态,不得邀请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人员参加,不得邀请健康码为红、黄码或有发热、干咳、咽痛、乏力、腹泻等身体异常症状者参加,所有参加人员须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 控各项相关工作,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卡”,如实报告、报备个人旅居史、接触史和健康状况。
二、实行报备制度
1.红事于事前三天报备,白事要及时报备。
2.农村红白事的事主报备到村委会,村委会报备到乡镇政府;单位干部、职工红白事的事主报备到本单位;企业职工红白事的事主报备到辖区内乡镇政府;社会群众红白事的事主根据居住地点分别报备到居住地村委会,村委会报备到乡镇政府。
3.各乡镇、各单位及时报备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大督查组。
三、明确责任
1.各乡镇、各单位负责所辖范围群众红白事的排查,监督按照要求操办红白事。
2.大督查组负责督查各单位是否执行红白事操作规定情况。
四、处理到位
1.对不按规定报备和操办红白事的事主按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是党员干部的从严从重处理,造成社会危害的,一律追究法律责任。
2.各乡镇、各单位辖区范围内出现瞒报、违规操办红白事的,一律追究属地和单位主管领导以及主要领导责任。
3.辖区内瞒报、违规操办红白事每增加一例,处理增加一个档次。
五、此通告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