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来任返任人员全面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通告
1、自1月10日起,所有来任返任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报备。
2、自1月10日起,进入任泽区高速路口、卡口等交通场站在严格落实各项常态化防疫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对所有来任返任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措施,对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的人员查验无异常后方可放行;对未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统一安排现场核酸检测,待釆集完成后,来返任人员可正常离站。现场核酸釆集费用由来返任人员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