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襄都区校外培训机构十条禁令 河南省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十严禁

社会热点2022-09-28 11:40:46佚名

邢台市襄都区校外培训机构十条禁令 河南省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十严禁

  校外培训机构“十条禁令:

  一、严禁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

  二、严禁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超过60个课时的培训费用;

  三、严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晚于21:00;

  四、严禁超标超纲超前培训;

  五、严禁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

  六、严禁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兼职兼课和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教师从事学科类培训;

  七、严禁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及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八、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提供境外教育课程;

  九、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

  十、严禁学科类培训机构上市融资,进行资本化运作。

本文标签: ,学科  ,培训机构  ,作业  ,线上  ,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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