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于2022年4月6日12时。
【张家口市阳原县疫情防控出行政策】
非必要不来(返)阳原,如确需来(返)阳原的,务必履行报备制度,来(返)阳原之前2-3天需向属地村委会(社区、小区)报备,并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
未履行提前报备的,一律不得来(返)阳原。
凡是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阳原人员,严格落实“14+7”隔离管控措施(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医学观察),隔离期间每天核酸检测一次。如居家医学观察条件达不到一人一户条件的,仍严格执行集中隔离。
凡是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有阳性新冠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来(返)阳原人员,严格落实14天居家医学观察,每三天核酸检测一次。
如居家医学观察达不到一人一户条件的,严格执行集中监测,其费用自理,居家期间被发现出门人员,从被发现之日起一律转集中监测14天。
【疫情防控政策咨询电话】
河北省:0311-66165958
张家口市:0313-4118309
阳原县:0313-7315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