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10日起,全市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按照“机构自查-提出申请-联合验收-合格复课”的程序,经属地主管单位会同卫健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可恢复线下培训活动。证照不全的学科类培训机构要坚决关停取缔,证照不全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按照相应主管部门要求,限期办证,逾期未办证要关停取缔。
各类培训机构要全面使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学科类培训机构培训时间限周一至周五,不得和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间不得组织学科类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