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对象
本次活动消费券面向所有在洛人员(含外地在洛人员)发放。
投放计划
本次活动消费券将于4月27日投放,合计投放金额2000万元。
领取时间
4月27日 10:00-21:00
使用时间
通用类消费券5月31日前使用完毕,汽车类消费券6月30日前使用完毕。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
领券方式
“精彩洛龙”或“享游洛阳官方”微信公众号,点击“消费券”菜单栏,跳转进入平台领取页面,根据提示进行注册领取;领取成功后,可在参与活动商家门店,按照指定规则核销使用。
领券规则
消费券在投放日限时限额发放,消费者每人每轮可领取金额最高为60元的通用类消费券(餐饮券、住宿券、景区娱乐等)、金额最高为2000元的汽车类消费券。
使用规则
本次活动消费券采用满减规则,其中,通用类消费券(含餐饮、住宿、文化娱乐场所)包含满50元减10元、满80元减20元、满150元减30元3类,汽车类消费券包含购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汽车减1000元、购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汽车减2000元2类。
消费者每人每轮可领取金额最高为60元的通用类消费券、金额最高为2000元的汽车类消费券。
通用类消费券可用商家
餐饮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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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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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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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民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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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百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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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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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类消费券可用商家
汽车销售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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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商家存在增加或减少的变化,请以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