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按照“老人老办法,中人中办法,新人新办法”的规定分别计算。
“老人老办法”是指新的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前退休人员不执行最低缴费年限规定;
“中人中办法”是指新制度建立前参加工作人员的工作年限(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其退休、退职(不含享受照顾性政策的)时,执行最低缴费年限规定;
“新人新办法”是指新制度建立后参加工作人员从参保之月起开始计算缴费年限。对实行“中人中办法”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截止期限,以参加社保的时间为准。
男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最低年限为30年,女职工为25年,不足最低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应按当年的社会平均工资和缴费比例,一次性由单位和个人补足相差年限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