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子女幼升小入学:
(一)非货币化安置拆迁。适龄儿童、少年与监护人的自有住房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安置的住房尚未交付且无其他房产,学区可按新安置的住房或原居住地进行审核录取。
(二)货币化安置拆迁。市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居民,自货币化拆迁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内尚未购房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房屋学区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超过两年仍未购房,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6月30日前
报名方式: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点此进入报名),填写学生基本信息。
2、现场审核:审核时间:7月20日前
审核地点:所报名学校
入学现场审核须提供的材料:
①全家户口簿。
②拆迁合同。
③无房证明。入小学所需无房证明可到毕业幼儿园统一登记,由原就读幼儿园到不动产处统一出具;入初中所需无房证明可到毕业小学登记,由原就读小学到不动产处统一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