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起南阳市中心城区加收燃油附加费1元

社会热点2022-09-30 10:03:05佚名

4月25日起南阳市中心城区加收燃油附加费1元

  自2021年下半年以来,我市天然气和汽油价格持续上涨,天然气价格由5.4元/公斤上涨到6.06元/公斤,92号汽油价格由年初的5.90元/升上涨至8.31元/升,巡游出租汽车营运成本持续增加。为缓解经营者的运营压力,优化行业营商环境,确保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平稳运行,为市民提供健康稳定的出行保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我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加收巡游出租汽车临时燃油(气)附加费

  具体内容如下:

  一、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在现行起步价和公里运价不变的基础上,每载客一次计价器表外加收临时燃油(气)附加费1元

  二、各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要明码标价并在车辆醒目位置张贴,交通运输部门将以此次运价调整工作为契机,结合当前道路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巡游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教育管理力度,要求经营者合规经营、遵章守纪、文明服务,严厉打击各类议价、甩客、绕道、拒载等违规行为,有效提升巡游出租车服务质量,提高出租汽车行业的群众满意度。

  三、本次运价调整工作自2022年4月25日零时起执行,此政策是缓解天然气和汽油价格上涨对巡游出租汽车影响的一种临时性措施,市场监管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将加强对巡游出租车行业的价格监管,对不明码标价、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按计价设备收费、随意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将从严查处。欢迎广大市民进行监督举报。

  投诉电话:12328(交通运输);12315(市场监管)。

  南阳市交通运输局运管科

本文标签: ,行业  ,运价  ,经营者  ,天然气  ,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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