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对相关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的通知
社疫情防指办〔2022〕8号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实现“四个零”的目标,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立即对下列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检范围
1.乡镇(街道):所有公职人员及勤杂人员(含机关食堂从业人员、保安、保洁人员)、村委(社区)干部、志愿服务人员、乡镇企业所有人员。(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县直单位:所有公职人员及勤杂人员(含机关食堂从业人员、保安、保洁人员)(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
3.商超、宾馆、酒店、药店等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4.产业聚集区企业所有人员。(责任单位: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二、检测时间及地点
1.各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自行组织在各乡镇(街道)卫生院进行采集,1月17日-1月18日完成。
2.县直各单位
(1)党群口:1月17日上午,地点:赊店文化广场。
(2)宣教口(不含教师):1月17日下午,地点:赊店文化广场。
(3)政法口:1月18日上午,地点:赊店文化广场。
(4)政府口:1月18日(不含医务人员)下午地点:赊店文化广场。
(5)发改口:1月17日上午,地点:县文化展演中心广场。
(6)财税口:1月17日下午,地点:县文化展演中心广场。
(7)商贸口:1月18日上午,地点:县文化展演中心广场。
(8)工业口:1月18日下午,地点:县文化展演中心广场。
(9)农业口:1月18日下午,地点:县文化展演中心广场。
3.县城内商超、宾馆、酒店、药店等公共场所从业人员:1月17日全天,地点:赊店文化广场,县文化展演中心广场。
4.产业聚集区企业所有人员:1月17日全天,地点: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院内。
三、有关要求
1.本次核酸检测县城内设三个临时采样点,每个临时采样点均有一名责任人负责。临时采样点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赊店文化广场: 李 仓 13513770131
县文化展演中心广场: 张秀宽 13525672636
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院内:牛 超 13525148297
2.县直各单位参检人员,由单位明确一人带队负责,费用自理,参检时需带本人身份证。
3.县城内商超、宾馆、酒店、药店等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通知,费用自理,参检时需带本人身份证。
4.参检人员需遵守各项防控措施,扫码测温、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距离,服从工作人员指挥。
5.检测点中午不休息。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立即督促所管理的行业单位从业人员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接受核酸检测人员名单于1月19日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邮箱:sqyqfkzhb001@163.com。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将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问责。
社旗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