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规定如下:
缴存职工家庭申请各类型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高金额为60万元。各类型组合贷款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商业银行(受托银行)确定。
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含30%);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含50%)。
另外需注意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实行限额管理,每笔公积金贷款金额应当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1.不得高于按照房屋套数、房屋总价确定的最高贷款限额和最高贷款比例;
2.不得高于按照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及缴存余额存贷结合确定的贷款额度;
3.不得高于按照借款人及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
4.不得高于当年管委会确定的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综合以上四项限额后取最低值。
(二)一手房贷款存贷结合贷款额度计算方法为:
存贷结合贷款额度≤缴存余额×(10+缴存年限)。缴存余额是指借款申请人(包括配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合计金额;缴存年限为借款申请人(包括配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年限之和;缴存满6个月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非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存贷结合贷款额度核定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