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房地产行业售楼场所疫情防控指导手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文件及会议要求,做好企业复工后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推动全市房地产行业销售场所稳步有序开门营业,依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襄阳市区建设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复工指引》的通知,结合房地产售楼部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南。
基本要求
(一)复工原则
按照“先备案通过后组织进场、先物资后人员”的原则,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即:防控措施不到位,一律不得复工;未经备案通过,一律不得复工;未经备案通过,所有人员一律不得进场等待复工;项目违规复工,一律顶格处罚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在确保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分批、有序、稳妥复工。
(二)复工时间
1.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决定是否接受开、复工申请。如市政府部署可开工,市住建局将组织核查复工申请。2. 相关务工人员复工前不得提前返回工地。
(三)抵(返)襄员工管理
1.对返岗前两周内有流行病学史(疫情重点地区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或与其他地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应督促其隔离医学观察14天,不得进入售楼部。
2.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的人员,应立即上报住建部门和所属社区街道,并督促其就医,不得进入售楼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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