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区建设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复工时间
1.市区所有工程不得早于2月20日24时复工或新开工。
2.2月21日起,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决定是否接受开、复工申请。如市政府部署可开工,市住建局将组织核查省市重点、基本民生及重大活动等项目的复工申请。
3. 其他项目(含小散工程)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采取延期分批核查、复工。
4. 相关务工人员复工前不得提前返回工地。
扩展阅读
复工原则
按照“先备案通过后组织进场、先物资后人员”的原则,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即:防控措施不到位,一律不得复工;未经备案通过,一律不得复工;未经备案通过,工人一律不得进场等待复工;项目违规复工,一律顶格处罚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在确保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分批、有序、稳妥复工。